本报讯 (通讯员祁正坤 欧阳勇) 近日,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东城工业园区内十堰碧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房县惠陵食品有限公司、房县东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等重点企业进行了现场环境风险排查,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生态环保意识,做好应急预案,全面提升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环境问题,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据悉,2021年我县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11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1件,罚款91余万元;接处各类环境信访投诉162件,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全年全县未发生一般以上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生态风险有效防控、生态安全有效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