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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30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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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市民一片宁静——写在房县启动“禁鞭令”之际

□ 作者 ● 记者 辛 彦

【阅读提示】
5月1日,房县城区启动“禁鞭令”的日子。这一天,被鞭炮声困扰已久的市民终于可以不再为之烦恼了。从市民呼吁,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议案。民有所呼,政有所应,在今年县长沈明云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下重手治理和规范城区燃放鞭炮行为”。特别是进入三月份以来,县政府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发布了《房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办法》。“禁鞭令”的启动,折射出房县以人为本、重视民情民意的施政理念。


爆竹肆意燃放积民怨

“这鞭真该禁了,昨晚半夜三更不知哪个接连放鞭,吵醒了熟睡的小孩,闹了大半夜。”
“开业喜欢放的那种礼花弹,真是烦人 。”
“一个才几岁的小孩子因为放鞭将眼睛炸坏了,现在我们走路的大街已经找不到安全感!!!出了事,我找谁!!!”
“房县县城的鞭炮,不分时间:管你是清晨、中午还是深夜;不分地点:管你是学校、医院还是大街,想怎么放就怎么放,完全不顾及他人的感受。人们已经怨声载道,强烈呼吁执法部门管一管!”
这是网民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几条留言。近几年来,房县论坛上,关于禁鞭的呼声逐年活跃,尤其是在中考、高考临近之际,呼声最高。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由来已久的习俗,这个原本属于烘托气氛的文化习俗,为何一再被市民群起“讨伐”?
“物极必反,对‘度’的把握失衡,造成了人们今天对鞭炮燃放的怨言。”有市民回忆,最近几年,县城的鞭炮有愈燃愈烈之势,那些穿行于城区的送葬队伍,拖着长长的鞭炮一路燃放,所到之处人们避之不及,而一路分点摆放的烟花、礼炮等,更是让过往群众惊慌失措,不得不掩住耳朵仓惶逃离,所涉街区交通一度时期处于混乱状态。
事实上,鞭炮的肆意燃放,远不只在葬礼中可以看到。店铺开业、乔迁新居、新婚之喜等等,无不是鞭炮先行,以致市民几乎每天都要遭受惊炸之苦。其中,尤以老人和学生受影响最重。
原房县文联主席霍中南介绍说,燃放烟花爆竹是房县沿袭千年积淀下来的传统,人们通过燃放烟花爆竹的形式来烘托喜庆的氛围,但是没有限制没有规范的燃放确实是影响到他人的生产生活。这次县政府划定了一定的禁放区域、划定了一定的燃放时间,可以很好的调节这个矛盾。
据《房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2009年5月1日在城区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规定东至工业园区道口,西至红塔七河桥,北至北门河大桥,南至干河的范围内,除经公安机关审批举办公益性庆典活动以及丧葬仪式(仅限设置灵堂的院内)可以燃放外,其他活动都不得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考虑传统民俗,允许市民在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二至次年正月十六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各方合力启动“禁鞭令”

本次禁鞭行动由县政府牵头,公安、安监、工商、建设、环保、教育等职能部门参与。为强化责任,县政府成立房县烟花爆竹燃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城关派出所成立了专班专项治理无序燃放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安监部门正在迅速推动烟花爆竹专营门店的验换证工作,通过验换证,对城区烟花爆竹专营店实施总量控制。专项治理小组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在公共场所张贴公告、向居民发放“致城区广大居民的一封信”等方式,向广大居民宣传禁鞭政策。
烟花鞭炮由无序燃放到规范燃放,反映的是政府以人为本的理念。但政策执行的成功与否,归根结底还在于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以及公民素质的培养和积淀。没有时间节制没有地点限制的燃放烟花爆竹,必然影响他人的生产生活。任何具有现代公民道德素质的人们都可以想到,在自己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抒发欢悦心情的时刻,正是他人愁聚眉头左躲右闪的时候。不断提高和丰富人们庆祝生活的形式,是规范烟花爆竹的基础工程,政府在随后的政策制订中,应双管齐下,既不武断丢弃民族习俗,又应注重全面提升人们的文明素养。
如今房县正处于提速进位的上升期,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期盼已久的“十房”、“谷竹”高速公路相继开工,大的项目、大的投资正在快速向房县涌动,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但我们在推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还应着力推进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无序燃放烟花爆竹正是许多不文明现象的一种,我们应该充分注意到其根本的危害,把它上升到社会文明的高度,把烟花燃放引到正确、健康的轨道上来,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宁、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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