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代涛 万日东) 为认真落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加强餐饮行业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5月17日,县工商局、消委会、卫生局、物价局和林业局联合组织启动在城区开展餐饮行业监督评议活动。
此次的评议对象为城区六个包厢以上(自助餐除外)餐饮业主,监督评议活动从提供服务、价格收费、公平交易、卫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争议解决等七个方面进行。
据了解,本次监督评议活动历时两个月,从5月中旬开始到7月下旬结束,分4个阶段组织实施,即宣传发动阶段、调查反馈阶段(包括开展消费调查、收集汇总反馈意见)、促进整改阶段(包括制定措施、组织互动、督促整改)、评估公示阶段(包括组织验收、评估打分、公示监督评议结果)。根据《房县公用企事业单位监督评议办法》,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的餐饮业主,颁发“消费者最佳满意单位”牌匾;得分在60分以下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过县内媒体予以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