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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在检徽下闪光——记房县人民检察院青年检察官李娟房县完成机插秧面积5000亩县信用联社加大新农村建设帮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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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在检徽下闪光——记房县人民检察院青年检察官李娟

□ 作者 通讯员 陆龙杰 代明华 徐明芬

图为李娟(左一)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
她只是一名普通的检察官,却获得了诸多荣誉:全省优秀宣传报道员、市先进检察官、市优秀公诉人、先进政法干警、“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先进个人,她主诉的案件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案。
她就是房县人民检察院青年检察官——李娟。
为了梦想 她执着追求
2000年,刚刚参加工作的李娟遭遇到从未有过的迷茫:大学所学的专业与法律毫不沾边,工作中常常感到不知所措。此时,她便暗下决心,从自修法律本科开始,早日获得法律资格证。2006年,在司法考试的前一个月,上帝给她开了一个玩笑,一夜之间,她眼斜嘴歪,连吃饭、喝水这些最简单的事情都无法做到,经确诊为面部神经瘫痪。她擦干眼泪,把书搬进医院的病室,将病室当成复习室。治疗是一个痛苦的过程,眼睛长期不能闭合,泪水无法控制,不停外流,经常是一页书还未看完,书已被泪水淋湿。医生发出最后通谍,不能再看书,耽误了最佳治疗期,这种病不可能再治好!医生的警告让李娟再一次陷入痛苦地挣扎之中:“这么多年的努力不就是为了今天考试吗,不!我不能,即使再苦再难也要挺过去!”她毅然走进了考场。考试中,由于不停地流泪,她只好在桌子上放一叠纱布,一边做题一边用纱布块擦眼泪。这一年她顺利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成为房县第一位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女性。
面对邪恶 她正义凛然
2009年,李娟在办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过程中,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是她的老乡,犯罪嫌疑人丈夫找到李娟的父亲说情,请求网开一面,父亲转告后,李娟委婉地说:“爸爸,我不是不看重人情,但我要依法办案,讲人情,顾面子,亵渎的是法律!”父亲听到这一席话后,再未提起这件事。此案上诉后,李娟被安排列席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在参加会议的前一天晚上,她和家人接到恐吓电话:“放明白点,不要太认真了,否则拿你家人开刀。”面对恐吓,李娟没有丝毫畏惧,毅然参加了会议,她的发言改变了委员们的看法,犯罪嫌疑人最终得到法律的惩处。
拯救犯人 她温情如水
李娟在办案中是个有心人,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和温柔打动那些负隅顽抗的犯罪嫌疑人,用善意的同情引起嫌疑人心灵的共鸣,让冰冷的心在阳光下释怀。
2006年3月,她办理了一件看似简单但又棘手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赵某对犯罪事实矢口否认,态度非常恶劣,侦查人员提审他多次碰壁。为了使嫌疑人真心认错,李娟多次来到嫌疑人家里了解情况,赵某的母亲开始对她非常敌视,多次将她拒之门外。但她没有气馁,而是一次又一次“厚着脸皮”来到赵某的家。也许被李娟的诚心所打动,赵某的邻居悄悄地告诉给李娟,赵某的家中有四位年过七旬的老人,妻子长年有病,赵某是家中的“顶梁柱”。被抓以后,家庭生活十分窘迫。得知此情况后,李娟多次与当地政府联系,要求政府给这个家庭一定的优惠政策和经济资助。赵某母亲老泪纵横,她拉着李娟的手说:“姑娘,以前我错怪你了,请你去告诉我儿子,让他主动承认错误,争取宽大处理。”赵某得知此事后,十分感动,主动要求约见李娟,再次提审时,他如实地供述了整个作案的过程,并表示愿意认罪伏法,争取积极改造,早日出狱。
2007年9月,未成年人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李娟了解到唐某的凄凉身世,唐某5岁时父母离异,和年过七旬的爷爷相依为命,长期沉溺于网吧,在网吧结识了不良人员后参与犯罪。在提讯唐某时,唐某二郎腿一跷,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李娟又气又急,但想想唐某的身世,怜悯之情涌上心头,她认为只要正确地引导和教育,唐某是可以改邪归正的。她有意与唐某谈起其成长经历和家庭。当唐某得知父亲为了支付律师费和赔偿被害人损失,一天工作12小时,一日三餐以馒头充饥时,唐某偷偷地转过头擦拭泪水……为了挽救这名失足的未成年人,在对被害人进行了足额赔偿,并得到被害人谅解后,她建议对唐某作不起诉处理。
案件办结还有“案后服务”,这是李娟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工作方式。未成年人小徐生活在重组家庭,因缺少家庭关爱,受他人诱导参与盗窃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小徐想学厨艺当一名厨师。李娟把小徐安排在婆婆家开的饭馆里做工,婆婆带着一些不情愿,接纳了小徐。不料,小徐的老毛病又犯了,先后拿走了李娟钱包里的100多元钱。李娟佯作不知,等小徐把钱包里的钱拿光后,又放进去600元,并告诉小徐:“钱包里有零用钱,你要用就自己拿,但要给阿姨说一声!”小徐惭愧不已,当场向李娟承认了错误。 如今的小徐做人本分、踏实,凭着一手好厨艺谋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5年来,李娟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100余件。许多她帮过的未成年人都亲切地称呼她为“知心姐姐”。在她的建议下,该院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定期深入学校、社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由于工作出色,2006年、2008年,她所在房县检察院公诉科分别被团市委、团省委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李娟被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先进个人。
立足岗位 她真情奉献
工作中再大的困难李娟都能克服,再多的委屈她都承受,可是对家人她却有着太多的愧疚。为人母,她对不住儿子,儿子两岁多时从凳子上摔下来咬断了舌头,在住院的十几天里,她在乡下补查案件不曾去照料;为人女,她称不上孝子,父亲因心脏病在太和医院做心脏搭桥手术,母亲在照看中也累倒了,父母同时住进医院,可此时正逢李娟办理全市最大受贿案,她没有去护理过一天。至今谈起这件事,李娟仍暗自落泪。
2007年,房县检察院第一次主持全市观摩庭,李娟是此案的公诉人。全市检察系统及县直有关部门100余人出庭观摩,在观摩庭上,李娟深厚的法理知识,高超的答辩技巧,敏捷的应变能力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充分肯定,此案被评为全省十大优秀公诉案。可是在庭审结束的当天晚上,她就住进了医院,经确诊是肠梗阻。医生说:“你真是能扛,要再来晚一点,你就没命了”。
工作之余,李娟坚持写作,她是十堰市检察系统第一个在《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发表文章的干警。她的文字多次变为报刊上的铅字,近年共发表各类文章300余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采用 120篇,她撰写的《情为民所系》、《湖北房县“无缝防错”机制提升公诉质量》、《情铸“正义之剑”写忠诚》等文稿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中央党政周刊》等多家国家级权威报刊杂志采用。其中,《湖北房县“无缝防错”机制提升公诉质量》发表后,许多外地检察院慕名前来该院学习取经,此文被评为全省检察好新闻。
与病魔对抗,她坚韧不拔;与邪恶对阵,她正义凛然;与失足者对话,她柔情似水;她以自己的坚毅、勇敢和温柔,维护着世间的公平正义,守卫着法律监督的神圣尊严,用火热的青春把胸前的检徽映衬得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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