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房县森林公安局正式向12名警风警纪暨执法监督员颁发聘书,授权他们对房县森林公安机关的警风警纪和执法活动进行明察暗访和监督评议,并提出具体纠错意见。
据了解,这12名警风警纪暨执法监督员是房县森林公安局从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干部以及其他热心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人员中选聘的。他们将履行六大职责,主要包括了解、监督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履行法定职责情况,督促森林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向森林公安机关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森林公安执法人员警容风纪、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情况进行监督;对森林公安执法人员的有关执法行为当场提出纠正意见或向森林公安机关提出监督意见;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举报森林公安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定期听取森林公安机关的工作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