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配法律工作者担任县总工会兼职副主席工作方案》,经县委研究同意,公开选配一名法律工作者担任县总工会兼职副主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配的职位与职数
房县总工会副主席(兼职)1名。
二、选配的范围
坚持面向社会,在从事法律(律师)职业的人员中选配。
三、选配的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坚持公平正义,敢于为职工说话办事;
2、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律师从业资格并有三年以上律师从业经验,业界中有一定影响的人员;
3、诚实守信,能够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至45岁。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8日至9月15日。
2、报名地点:县总工会办公室。
3、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律师资格证报名。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向县总工会咨询。电话:0719—3224294。
房 县 总 工 会
2010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