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风雅水岸7-8号楼业主朋友:
您所购买的风雅水岸7-8号楼已竣工验收备案完毕,具备交付条件。请业主持相关资料到风雅水岸7-8号楼交房现场接待处(工地现场)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交验的文件及费用
1、 一次性付款的业主需提供购房发票及购房合同原件;
2、 办理银行按揭的业主需提供按揭合同原件及购房合同复印件;
3、 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 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函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 单位购房业主应提供经公证的单位法人委托函件原件逐步形成复印件(2份)、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
6、 物业费用(收现金,按购房建筑面积计算):预交1年综合管理服务费(多层0.4元/月/㎡)、申请装修的另备建筑垃圾清运费、装修押金(装修完毕不计息退还装修押金)。
7、 代收产权办理相关费用:①契税:有房管局出具第一次置业证明的住宅90㎡以下1%、90-140㎡以下2%、140㎡以上4%,其它用房(商铺、车库、储藏室)4%,没有房管局证明的统一按4%;②印花税:(总房款*0.05%);③公共维修资金:(每幢房屋造价的5%×房屋面积);④其它相关费用:办证费、水电开户费、工本费及其它政府规定的相关费用。
二、集中交房日期为2010年10月31日。
1、 有购买辅助房的,与住宅同时办移交。
2、 若业主无法在上述时间办理移交,请于11月1日至11月8日到现场办理(8:30~16:30)。2010年11月31日开始不再办理集中交房,请自行到售楼处咨询交房手续。
咨询电话:0719-3231888、3232178(工作时间8:20~17:30)
房县北新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