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至7日,十堰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团来我县检查评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县领导沈明云、徐锦凤、丁宪章、周登峰、郭萍陪同检查评估。
评估团一行在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分组深入我县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和公共服务行业等四个重点领域部分单位和场所,实地对我县语言文字管理和各领域语言文字应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在检查评估期间,评估团听取了我县语言文字工作自评报告,观看了语言文字工作专题片和专场汇报演出。
评估团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之后,认为我县语言文字社会应用达到一定水平,已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符合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顺利实现验收达标。
在评估总结会上,县长沈明云表示,在今后的语言文字工作中,我县将进一步强化领导,创新方式,全面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水平和普及率;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浓厚氛围;明确责任,把语言文字工作与各单位文明创建结合起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