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谭某因发生交通事故将搭乘其顺风车的邻居李老太摔伤,好事未做好的谭某被县法院判赔偿李老太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共计15000元。
谭某驾驶摩托车回家,在路边恰好遇到邻居李老太,李老太请求搭其顺风车,谭某爽快同意并将其带上。在回家途中不幸与他人车辆相撞,李老太被摔伤,花去医疗费等15000元,因协商未果,李老太以谭某违约为由,将谭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老太请求搭谭某的顺风车,谭某表示同意并将之带上,则谭某与李老太之间形成旅客运输合同,谭某应依约将李老太安全送回家,路遇交通事故致李老太受伤,谭某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李老太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