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县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努力把我县打造成为政务环境廉洁高效、法制环境公平公正、市场环境规范守信、人文环境健康向上、生活环境安居乐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青少年健康成长、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省级文明县城。
2、什么是公共文明指数:
公共文明指数是描述社会文明程度、评价文明发展水平、监测文明创建成效、预测文明发展趋势的基础工具,是各级各地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和城市公共文明真实水平的价值体现,包括城市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交往、公益行动等项目。
3、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主要内容:
包括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人际交往、公益行动等反映公共文明水平的项目,内容涉及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安全、交通秩序与管理、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场所道德、道路名称、主干道设施、街巷基础设施、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人际互动、慈善捐助、志愿者组织与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学校、社区、医院、娱乐场所以及公益宣传、创建氛围和当年中央文明委(办)部署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
4、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方式:
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由湖北省文明委领导,湖北省文明办组织,湖北省统计局承担。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入户调查、材料审核和总体观察四种方式。其中实地考察以暗访形式进行,考察重点是城市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社区、商业大街、集贸市场、广场、公园、车站、网吧、工地、图书馆、影剧院、学校、医院、政务(市长)热线等;入户调查主要是由随机抽选的市民家庭对本市市民公共场所行为进行评价;材料审核重点是对创建体制机制、文明委(办)机构设置、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创建资料档案等进行检查,总体观察则是围绕城市整体形象、建筑布局、市容环境、社会氛围、市民精神面貌进行综合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