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总工会传来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获悉,我县总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据了解,“五五”普法活动开展5年间,县总工会坚持每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耐心的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法律知识,为寻求帮助的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免费发放维权卡、法制宣传资料达32380多册(份),法律咨询人数达1145人次;5年来共培训工会干部和普法骨干2000余人次;接待调处来信来访1025人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6件,到期结案率为100%;全县各级工会组织为职工(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76起,共追回拖欠工资和工伤补偿金达846万元。
县总工会荣获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
□ 作者 周军 赵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