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爱平通讯员王洪军 郑厚平) 2月12日,记者从县财产保险公司获悉,该公司已从去年10月中旬开始,在白鹤镇长龙村办理“和谐乡村——社会治安农村组合保险” 业务试点工作,目前,全村已有584户农民,每户交费30元,办理了此项业务。农户若出现家庭财产、人身意外事故,财产保险公司一次性可付29600元的补偿费。
据了解,治安安全保险保的老百姓的家庭财产。其保险项目是:房屋、室内附属设施、室内装潢、家用电器以及文体娱乐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农机具、粮食及农产品、大牲畜、贵重首饰、还有家庭中3个成员意外身故、残疾等。财险公司承担的保险任务是:火灾、洪水、暴风雨等自然灾害以及盗窃、抢劫;因为意外事故造成的被保险人的身故、烧伤、残疾等。同时,该公司还推出了城镇“百万家庭、千亿爱心”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城镇居民交费100元,可获保险金额12万元;交费200元,可获保险金额24万元。
为了贯彻落实湖北省综治办、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关于在全省开展社会治安保险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的意见》以及市综治办、人保财险十堰分公司《关于在市开展社会治安保险工作实施办法》,房县综治办、人保财险房县支公司联合印发了《房县社会治安保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目前,该通知已下发到各乡镇(场)、县直各机关,正在贯彻实施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