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无业男子舒某曾因犯罪3次获刑,出狱后不思悔改,又冒充领导亲戚骗人钱财。日前,舒某被十堰市茅箭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1998年至2010年1月间,舒某曾因犯招摇撞骗罪、故意杀人(未遂)罪、诈骗罪,3次获刑。去年2月至4月间,舒某虚构自己身份,冒充领导亲戚,谎称能帮忙办事,骗取了魏某、张某、李某的信任,尔后,其以帮助张某找工作为由,从张某处两次骗走现金共计10000元,从魏某处骗走现金600元,又以帮助李某推销茶叶为由,从李某处骗走价值600元的黄鹤楼香烟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