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植树节定于3月12日。3月12日是孙中山先生逝世纪念日。1979年2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国务院的提议,通过了将3月12日定为中国植树节的决议,这项决议的意义在于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植树造林,加快绿化祖国和各项林业建设的步伐。
1981年夏天,四川、陕西等地发生了历史罕见的水灾。根据邓小平同志的倡议,1981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决议指出,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1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棵至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决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人人动手,每年植树,愚公移山,坚持不懈”。
随着决议的出台以及办法的实施,义务植树实际上成为了适龄公民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然而就是这项法定义务,在执行中却被大打折扣,我国仍有近半数适龄公民未完成植树义务。
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人均占有森林面积仅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21.3%的国家来说,对于我们这个许多地方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湿地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依然严重的国家来讲,每新增一棵树、每新添一片绿荫都弥足珍贵。要实现全国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必须依靠全民共同努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3月12日,在第33个植树节到来之际,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第30年之时,每一位适龄公民,别忘了履行您的法律义务——植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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