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房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服务社会发展为目标,以落实责任管理为主线,以推进平安建设为载体,以化解矛盾纠纷为抓手,以深化严打整治为重点,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根本,坚持压发案、防大事、强基础、除隐患、保稳定、促发展,打防管建教改六措并举,人财物权责利全力保障,有效地确保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
落实目标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综治暨创安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县委制定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文件,健全县、乡两级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制定了“四定三包两挂钩”责任制,建立了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和督查、责任查究工作制度。细化检查考评体系,实行单位每周自查、村(居)每月巡查、乡镇季度轮查、综治成员单位随时抽查,加大工作奖惩力度,真正把抓综治工作绩效与政治经济待遇相挂钩,近几年乡镇从综治干部中提拔为主要领导3名,提拔正科级2名;表彰奖励综治工作优胜责任区26个、优秀责任人60名、先进单位162个、先进个人192人,“一票否决”3个单位,黄牌警告1个单位,重点整治5个单位。
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社会管理。在全县稳步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矛盾纠纷事前预防机制逐渐建立。四访促和谐等工作措施制度化、经常化,群众信访渠道通畅。“第三方”调解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公正、公平、公开程度进一步提高。县乡村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对各类矛盾纠纷早排查、早调处,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54起,占所排查矛盾纠纷总数的99.3%。对重点人员逐一摸底建档,落实管控人员。2010年,县政府拨付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精神病人治疗。在全县共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校园师生管理、上访群众帮扶试点23个,推广重点人员管控及社会管理服务经验7条。
深化严打整治,清除各类隐患。全县坚持定期研判治安形势,定期发布治安动态。坚持领导包案、限期结案,并适时召开公捕公判大会,扩大严打战果。2006年来,公安机关共侦破刑事案件1523起,侦破重大刑事案件82起,查处治安案件4759起。各综治成员单位及时排查治安重点问题,在交通、消防、食品卫生、文化市场、特种行业等多种领域开展治安整治,指定专班负责,定期检查通报,限期改变面貌,消除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基础工作。全县大力加强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在2009年实现了乡镇综治工作机构单列、人员专配,并落实分管领导、综治办副主任职级,及时兑现了工作津贴。组织召开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7次,档案规范、硬件配备全面完成。采取办专栏、写标语、挂横幅、编资料、演节目、制展板等方式,开展《决定》、《条例》等综治知识宣传。聘请治安中心户长5600人,组建专兼职治安巡逻队300余支,开展了门栋关照、店铺联防等群防群治活动。投资560余万元建设了“平安房县”综合视频监控系统,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大大增强。
推进平安建设,构筑和谐社会。把平安建设纳入“十一五”内容,细化“十乡百里”创安措施,组织开展了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村(居)、平安家庭等基层创建活动。组织召开创安现场会17场次,交流推广12个乡镇37个村(居)创安工作经验;编制培训教材5本、宣传册3本5万余册,制作创安专题片4套。组织乡镇、单位之间创安工作交流学习30余次。全县3个乡镇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综治先进乡镇”,6个乡镇被市综治委授予“优秀平安乡镇”,19个乡镇被市综治委授予“平安乡镇”,191个村被县综治委授予“平安村(社区)”。
“十一五”期间,房县综治暨创安工作受到各级表彰及肯定。2009年5月房县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05至2006年度,房县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平安县”荣誉,2005至2009年度连续五年被十堰市委、市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责任区”荣誉。
展望“十二五”,房县县委、县政府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积极争创全省优秀平安县,实现政法工作上台阶、综治工作出亮点、队伍建设强素质,实现“三降”,做到“三升”,确保“三个不发生”,为实现全县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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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平安房县 共建和谐家园
□ 作者 ●朱晓东 冀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