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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二纪工委率先推行专项资金备案制

□ 作者 陈湘云 陈婷婷
本报讯 (通讯员陈湘云 陈婷婷) 为了有效监督国家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县第二纪工委在所辖单位中率先推行专项资金备案制度,使专项资金在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中发挥最大效益。
专项资金备案制度是指具有管理使用国家、省、市、县专项拨付的大额资金职能的单位或部门,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的投向、使用范围、安排标准或比例等制定分配方案的大额专项资金,一律实行备案管理,同时由管理该项资金的单位或部门将资金分配方案、划拨计划,以及《专项资金使用备案表》按月报送纪委监察局备案。具体做法是凡涉及到专项资金管理职能的第纪二工委所辖单位中,像工业园区、扶贫办、民政局、移民局、人保局、城投公司、国资局等单位按专项资金名称、资金数量、资金用途、资金划拨时间、项目执行单位、项目完成时限、资金使用情况等几方面真实、准确的填写《专项资金使用备案表》,做到资金分配方案、划拨计划和《专项资金使用备案表》数据相同一致。
专项资金备案制的推行,能及时、全面、准确的掌握县内专项资金的动向,做到“跟踪式”监督,加大监察执行力度,促进全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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