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农信社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一)客户对象存在日常生产经营周转融资需求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二)贷款用途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三)贷款方式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经营能力和资产结构,结合借款人能够提供的有效担保确定贷款方式。(四)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分为不超过1年(含1年)和1年以上(不含1年)3年以下(含3年)。(五)贷款利率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农信社利率定价政策规定执行。(六)操作程序流动资金贷款按照贷款受理、贷款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与支付和贷后管理的流程予以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