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复查及整改会议要求,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控股企业即日起要开展“小金库” 全面复查工作,复查面必须达到100%。并根据房治理办[2011]1号文件精神,现将“小金库”专项治理举报电话等予以公告,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
举报电话:
15897869304
举报信箱:
FXZLXJKBGS@sina.com
房县“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