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房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11月26日在霖泓大酒店举行,会期四天。
房县人大常委会
二O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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