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房县总工会从退休退养人员中选聘了25名工会协理员,因聘用合同已到期,根据省、市总工会对协理员终身只享受一次的相关精神,2012年县总工会将在退休退养人员中选聘工会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退休退养的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含退出领导岗位可从事协理员工作的人员)。
二、工作性质
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及所属区域(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担任主席、副主席或专职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处分,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踏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组织观念强、热爱基层工作,自愿从事乡镇(街道)及以下基层工会工作;
3、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活动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服从安排;
4、具有5年以上党政群机关、基层工会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
5、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须已与原工作单位办理退休退养手续(或退出领导岗位),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6、身体健康,女性年龄在52周岁以下(即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即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工会协理员招聘,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和体检、公示、录用、上岗等程序进行。合同期限为一年,2012年2月上岗。
五、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会协理员,工资待遇标准为每人每年7200元。
报名时间:2012年2月13日—16日。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休退养退出领导岗位或已领取养老金等有关有效证明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退养人员和退出领导岗位人员需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二张,到县总工会办公室报名。
联系电话:3224294,
联 系 人: 周 军
房 县 总 工 会
2012年2月10日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于从退休退养人员中选聘工会协理员的公告
□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