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邢冰 向勇) 日前,县计生局被省计生委评为“首批全省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
2011年以来,县计生局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积极建设“阳光计生行动”示范点,重点推进群众评议制度和行政问责制度的落实,并探索建立长效保障机制,促使“阳光计生行动”顺利开展,实现了“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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