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县公安机关坚持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职责,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公正执法为第一标准,以群众满意为第一追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立的“两大目标、七件大事”,抓基层、打基础、谋长远,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为房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多项工作在全市全省有位次、全国有影响。房县公安局连续两年荣获全县“红旗单位”殊荣,该局党委分别被省委政法委、十堰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全局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三等功4次,先后有3名民警荣记个人二等功,11名民警荣记个人三等功,4个党组织和11名党员民警受到省市党委表彰,“清网行动”得到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吴永文等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省交流经验。
一年来,全县公安机关始终坚持情报主导,攻防同步,在维护稳定上取得了新业绩。视维护稳定为最重责任,狠抓社会矛盾化解、情报信息研判、防范打击犯罪;坚持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主动约访、上门回访等活动,涉稳涉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0%;圆满完成了全市县域经济工作现场会、建党90周年、县乡村三级换届等敏感时期安保工作,全年未发生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先后开展清网行动、“打四害除四黑”、打击赌博、打击电信诈骗、社会治安专项整治等10余个专项行动,共破获刑事案件788起;现发命案全破,摧毁各类犯罪团伙13个,抓获各类逃犯135名,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刑事发案在逐年下降的基础上再降4.1%;破案数在逐年上升的基础上再升3.3%,其中“两抢一盗”案件同比下降40%,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全县公安机关始终坚持转变理念,创新举措,在服务发展上谱写了新篇章。积极探索实有人口管理服务新路子,不断创新网吧旅店等行业场所管理新机制。组织开展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大整治、城区交通秩序大整顿和消防隐患大清剿活动,成功办理3起土地犯罪案件,依法查处赌博案件37起,捣毁赌博窝点7个,收缴赌资22.9万元,销毁赌博机44台,打击处理236人。查处侵害重点工程案件15起,打击处理20人。认真整改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安全制度,事故防范能力不断提高,未发生危爆物品流失、被盗,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7.8%,连续10年未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年中,全县公安机关始终坚持民有所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的工作定位,深入开展“开门评警”、“四进四访”和“三万”活动,听民声、察民情、问民安、解民忧,征求意见,改进工作,大力推行“一站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和流动警务等便民利民举措,上门为群众办牌办证送证达1万余人次,“三万”活动中向驻点村和困难群众捐款捐物近2万元。在处置“6.14”特大堰塞湖险情中,全县公安机关牢记“人民利益至上”,紧急调集警力和设备,连夜奔赴现场,连续奋战8个昼夜,圆满完成了查险排险、人员搜救、群众转移、爆破泄洪、交通疏导、安全警戒、维护稳定等任务,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2011年10月份开展的“千人问卷大测评”结果显示,群众安全感为95%,对公安工作满意率达98.7%,满意度在去年基础上再上升2.7个百分点,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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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徽熠熠耀房陵 ——记“红旗单位”房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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