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狠抓矛盾纠纷化解,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深化严打整治斗争,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各项综治工作措施落实,有力的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和政治稳定,再度荣获“2011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责任区”荣誉。
领导主抓,责任细化,严格落实目标管理。县委县政府把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列入“十二五”规划,纳入2011年“两大工作目标”之一,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治工作。健全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实绩档案,落实联系点责任制度,县、乡、村、组、户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构筑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治责任体系。全县制定了科学严密的考评体系,严格依工作绩效兑现奖惩,今年年初共表彰综治工作先进责任区5个、先进责任人15名、先进单位50个、先进个人50名,取消了30多名责任人评先受奖、晋职晋级资格。
创办试点,延伸触角,全面创新社会管理。县委县政府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任务,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体现乡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服务民生”的思路,确定4个乡镇为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积极探索从政策层面上解决社会管理难题的办法和途径,摸清“三实”底数,筑牢服务实有人口基础;拨付专项资金100万元,救治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细化帮教工作措施,安置刑释解教人员125人、社区矫正对象45人;整合社会资源,帮扶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正确引导网上舆论,主动服务“两新组织”,切实提升了社会管理水平。
健全机制,积极预防,狠抓矛盾纠纷化解。县委县政府建立并全面推行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健全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坚持滚动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及时健全“第三方”调解机制,认真落实“四访促和谐”工作措施,全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11年县领导接待来访143批261人次;县四家班子领导解决群众诉求94件、信访突出问题40余件;乡镇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12次,调处重大矛盾纠纷93起。分部门、分行业制定维稳预案,组建应急处置分队,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妥善处理了群体性事件苗头,有效预防了敏感时期重大案(事)件的发生,2011年实现了重时段(节日)零赴省、进京上访的目标。
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深化严打整治斗争。坚持定期分析治安形势,适时组织开展严打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了“三保”、“五大”,即“保发展、保稳定、保秩序”和“交通秩序大整治、矛盾纠纷大排查、消防隐患大清缴、赌博犯罪大打击、社会治安大防范”专项行动2次,打击违法犯罪,净化治安环境。重手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督办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净化校企周边环境。全面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组建群防群治队伍231支1566人,添置加固物防设施30余处,安装技防设施20套40余个。城关地区视频监控实现了重点位置全覆盖,人民群众的社会治安满意率在全省测评为94%。
强基固本,深化创建,筑牢基层基础防线。县委县政府将综治工作经费和维稳中心建设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全县共配备综治干部281人,基层政法干警215人,村(居)治调干部315人;设立乡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20个、村(居)综治维稳工作服务站269个、基层政法单位44个。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帮带培训等多种方式,全力提高基层干部的战斗力。广泛利用多种媒体开展综治宣传,营造浓厚的综治工作氛围。全面扩展创建范围,扎实开展“平安乡镇”、“平安单位”等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全省优秀平安县”和“全市优秀平安乡镇”。截至2011年底,全县已有4个乡镇、单位获省级创安工作表彰,19个乡镇获市级创安工作表彰,191个村(居)获县级创安工作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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