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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4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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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航“引路”不准 消协判决赔偿

□ 作者
本报讯 (通讯员代全辉) 8日,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接到刘某报案,称其购买到有问题的导航仪却得不到更换,请求主持公道。
4月10日,刘某在某汽车公司花900余元购买了一部汽车导航仪,但不久后发现导航仪时常“带错路”,可能是伪劣产品。为此,他多次找商家理论,但一直未果。无奈之下,刘某只好选择投诉。
接到投诉后,指挥中心迅速组织人员展开调查,决定由商家设置导航模式在城区某路段进行实验。实验发现,刘某购买的导航仪确实存在问题。通过调解,商家同意向刘某道歉,并为其更换一部价值1000元的新导航仪,另外赔偿500元误工费。
有关专家提醒,在伪劣产品充斥市场的情况下,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要注意看包装,看有无产品防伪标识。一般来说,包装陈旧、做工粗糙、标识模糊、没有生产厂家、地点、电话、价格明显过低都有可能是伪劣产品。另外,在购买商品的时候,消费者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正规的品牌代理店、批发商、连锁店或零售商,而不要贪图便宜到一些小店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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