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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8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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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答

□ 作者
1、什么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我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何时启动?
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由国务院制定基本政策、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县从2012年7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企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有哪些不一样特点?
答:企业养老保险主要依靠企业和个人缴费,实行个人缴费部分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记入社会统筹基金,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是实行个人缴费、有条件的村、集体可以对居民给予相应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二是个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三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方式。个人、集体、国家合理分担保险责任,各级政府对参保城乡居民实行缴费补贴政策。
3、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答:凡具有我县城乡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4、城乡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答: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持户口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1寸照片2张,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由社区、村委会(协办员)将相关资料报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审核后为参保人办理参保手续。
5、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我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十个档次,实行按年一次性缴费,参保人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6、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费是否可以补缴?
答: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按年缴费,也可补缴,最多可补14年;对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规定按年缴费,缴费不得少于15年。截止2012年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的居民,不需补缴。
7、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如何确定?
答: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目前我省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8、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包括哪些资金?
答: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利息;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缴费的资助和利息;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和利息。
9、政府对参保人缴费有什么补贴?
答:政府对参保人按规定按年缴费的,目前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给予补贴(其中省政府补贴20元,地方政府补贴10元)。对中断缴费后隔年补缴的,政府不予补贴。
10、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如何补贴?
答:对已办理1-2级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按最低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
11、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按规定缴费,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可以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
12、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如何发放领取?
答: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到所在社区、村委会申报,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审核、审批后,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13、农民工可否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答:农民工外出打工如果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再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14、在外打工人员,在当地加入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回来中断缴费后是否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答: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因为打工单位的不确定性,大部分回来后都中断了缴费。所以,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各种社保政策衔接后,个人账户合并。
15、不参保缴费,年满60周岁可以领取待遇吗?
答:2012年7月1日以后年满60周岁的居民,在2012年12月30日前如果还没有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将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过期之后将不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年满60周岁,不用缴费,直接领取养老金待遇”,仅仅限于2012年6月30日以前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
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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