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张鹏 龚娟) 日前,全县百名财政专管员进村入户开征新农保基金,这标志着我县农村社会新的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工作正式启动。
据悉,在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下,我县按照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引导凡具有本县农村户口,年满16至59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农民,在户口所在地自愿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为每年100至10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自愿选择缴费档次,多交多得;对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有残疾证的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县人民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依据此项政策,从2012年7月31日起,已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农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