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魏世银) 12日,我县一男子在车站扒窃后,看到一辆警车驶入车站,怀疑自己的行为被发现,便立即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笔者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了解到,扒窃的男子姓任,今年已年近五旬,家住城关镇某社区。12日上午,任某在客运汽车站出口看见一个20多岁的女子怀抱着小孩儿,外套口袋没有拉链,里面的钱露了出来。看到这一情景后,任某便走上前将女子口袋内的一叠现金偷走。就在他得手准备离开的时候,一辆巡逻的警车驶进了车站。此时任某感到自己的事可能已被发现,为取得宽大处理,便主动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作案经过,并主动退还全部赃款。
就在任某投案自首的时候,被盗的女子也打电话报了警。经询问,抱孩子的年青女子是中坝乡人,当日上午乘班车从十堰返回房县,走出车站大门后不久发现口袋里的1260元钱不翼而飞了,便打电话报警。
据悉,任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是因其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并全部退还赃款。县公安局目前已经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被盗的女子也领回了丢失的1260元现金。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