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万军 雷东升) 我县对辖区小型医疗机构(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实行量化分级监督管理以来,对人员资质、机构设备、房屋布局等采取百分制考核;90分以上的为A级示范单位,80至89分的为B级合格单位,60至79分的为C级基本合格单位,60分以下的为D级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将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后,全县新建甲级村卫生室16所,77家达到A级标准、88家达到B级标准、112家达到C级标准,占审批机构的93.8%,小型医疗机构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3.9%,住院费用同比下降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