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李丽) 近日,我县23个村及2个文艺协会被县文体局评为“民间文化保护示范村”。
房陵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民间文化保护示范村”的设立是基于我县诗经文化保护工作的需要,利用诗经文化遗产资源,弘扬发展优秀民间文化,力争实现乡村文化遗产与乡村经济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新局面。
为进一步繁荣房陵文化,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积极推进民间文化特色县建设,县文体局高度重视民间文化保护与弘扬工作。近年来建立了乡村农家书屋、农民活动健身广场等活动场所,常年以举办摄影展、书画艺术展、文艺下乡、电影下乡等形式,激发各文艺协会的文化主体性和文化创造热情,发扬传统文化精神内涵,极大地丰富了群众的业余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