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怎么处理?
答:“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或国有划拨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这种房屋没有国家发的预售许可证,房屋质量也未经鉴定,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对应的法律术语应该是“集体土地上的两违建筑”和“国有划拨土地上的两违建筑”。
我县本次两违处理,对集体土地上的两违建筑分四种情况,即本村村民一户一宅既不超面积又不超层数、本村村民一户一宅或超面积或超层数、本村村民非一户一宅、外村村民。
对国有划拨土地上的两违建筑分两种情况,即超占地面积(不管有没有超规划层数)的和只超规划层数的。
具体每种情况的处理,请致电3796915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