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陈立丽) 日前,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文件,批复同意将“房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房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更名为“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房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房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更名为“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更名后该单位的各项职能职责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将积极创造条件让土地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纳入平台运作,并将和政府、国土、水务、住建、发改、教育、财政、纪委等行业部门及监察部门沟通协作,创新综合监管制度和机制,不断推进房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向纵深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