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徐飞 戢军) 日前,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入缴费证发放阶段,2012年已经缴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的城乡居民可以到当地村委会或者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领取证件。
据了解,自2012年7月1日,全县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县人社局始终把保险全覆盖作为工作目标与工作重点来抓,把基层服务平台作为社保工作的主要窗口,实现机构、人员、设施、场所、制度、网络、工作的落实。按照参保要求,凡具有我县城乡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截至到6月底,城关镇第一批缴费证已经制作完成,下一步将逐步发放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