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日,县法院赴保康县寺坪镇巡回开庭,审理居住在该镇峡口村但户籍仍在房县青峰镇的方某、王某夫妻离婚案件(如图)。这标志着县法院开辟了异地巡回审判先例。
据悉,今年5月15日,县法院与保康县法院签订《审务协助工作协议》,实现立案互联、审判互动、执行互助。6月5日,县法院迅速采取三举措,即开通全天候预约立案电话、开辟“便民绿色通道”、常态化就地巡回审判,减轻了民众的诉累,赢得了两地民众的好评。(赵毅 汪冬冬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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