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刘烈建)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商业营销环境,日前县物价局公布了取消零售商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收取的“进场费、合同费、配送费”等26项违规费用。同时,该局对县内寿康生活广场、鑫城超市、中百超市、九八家电等零售企业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各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任何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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