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杜天艳) 近日,笔者从县财政局获悉,按照《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我县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可获1000元政府助学金。这标志着这我县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全覆盖”。
学前教育资助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学期发放,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所需经费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推行,地方资金部分由省按省定标准和范围分比例给予补助。
我县根据2013年秋季入园学生人数统计, 2014年春季预计在园学生人数为8000人,根据5%的享受比例,享受对象为400人,需资金40万元,将通过国库直接支付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此项资金的发放将进一步解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纳入城乡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儿童,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等儿童“入园难”的问题。
据了解,目前,我县中小学贫困生可以享受“两免一补”(免学费、免书费,补助生活费),中职每生每年可领1500元国家助学金,大学生可办理助学贷款。此次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县从幼儿园到大学“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全面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