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苏清义)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县供销社以村委会为依托,积极开展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截至今年11月,全县累计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298家,覆盖全县95%以上的行政村,超额完成省、市供销社及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在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的过程中,该社一是坚持高标准规划,对新建的村级综合服务社严格按照“五个”统一,即:统一制作永久性招牌、统一经营面积(不得少于120平方米)、室内外按照统一标准装修、统一购置开放式货架、统一经营范围(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农产品收购、废旧物质回收四个大类),经营品种不得少于2000个,明码实价,不达标,不挂牌;二是坚持开放办社,按照自营、联合的发展思路,在注重建设自有产权式综合服务社的同时,以联营合作等形式,积极吸纳社会资本近千万元,近百位社会能人加盟联合办社,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加盟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服务技能;三是以十堰市新合作鑫城超市为依托,积极开展商品配送业务,配送率达60%以上,建立进销货台帐,严把产品质量关;四是建立和完善了商品质量承诺、服务规范等相应的管理制度,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据统计,该社自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以来,累计培训从业人员350余人次,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36人,村级综合服务社购销总额占到全系统购销总额的3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