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哪些内容?
答:⑴药品的通用名称、成分、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证、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哪些药品的标签必须有规定的标志?
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如非处方药必须在其标签上印有红色或绿色的“OTC”(非处方药物)字样。
药品产品批准文号的格式是怎样的?
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治疗性药品,统一使用的批准文号格式为“省(简称)+卫药准字+(年号)第xx号”;卫生部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格式:中药为(年号)卫药准字Z-xx号;西药为(年号)卫药准字X-xx。
药品产品批号是怎样构成的?
答:药品生产批号一般为6位数字。前两位表示年份,中间两位表示月份,后两位表示日期。有的厂家在6位数字后,再加上相应的阿拉伯数字,表示批次小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