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付海波 田林) 《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7月1日正式施行。为推动落实《条例》,6月30日夜至7月2日,县环保局组织开展了代号为“零点行动”的专项执法检查,对涉水、涉重以及疑似违法排污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检查中,该局组织20余名环保执法人员分赴大木、土城、城关、工业园区,共检查各类污染源单位15家,并对3家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据悉,为有力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该局将继续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和、静态监管与动态监管相配合的方式,对企业偷排、漏排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坚决杜绝各类水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