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吴永华 金虎) 近日,县纪检监察机关集中通报了一批在“六个专项整治活动”中查处的“四风”突出问题典型案列。通报中共有28名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受到责任追究或党政纪处理,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人,开除党籍1人,留党察看2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党内警告5人,行政警告5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8人。
目前,县纪委监察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通报内容,积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引以为戒,确保本部门、本系统不再有类似案列发生。
据悉,县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回归主业,聚焦主责,对出现的“四风”陋习案列,坚决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快曝,真正达到“处理一例,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目的。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按“一案双查”原则,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按相关规定追究领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