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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5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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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房征告[2014]第30号土城镇发现明代石刻社会救助政策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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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政策100问

□ 作者
14、户口迁移到外地的读书 学生能否和家人一起申请低保? 家庭中的在校就读学生提供就读学校相关证明后,应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审批后和家人一起享受低保待遇。
15、村(居)委会不接受低保申请怎么办?
受理低保申请的责任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不接受低保申请时,可直接向乡镇民政办递交申请,无正当理由,乡镇低保经办机构不得拒绝受理。
16、对低保申请如何审核?
(1)低保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后,乡镇人民政府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详细核查申请材料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调查结束后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共同签名确认。(2)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村 (居)民代表或者社区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要规范评议程序、方式、内容和参加人员,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材料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17、对低保申请如何审批?
(1)县民政部门在作出审批决定前,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含民主评议结果),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县民政部门可邀请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参与审批,促进审批过程的公开透明。(2)审批结束后,县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反馈至各乡镇。各乡镇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的姓名、家庭住址、保障人口、保障类别、保障金额等在其居住地乡镇和村(居)委会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由乡镇民政办负责发放低保救助证和存折,县民政部门负责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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