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何小玲) 春运以来,为规范春运价格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县物价局、县交通运输局专门下发通告,制止乱涨价行为,但有些客运车主仍我行我素,近日,县物价等部门在专项治理中和群众举报查实的4台电瓶公交、2台出租车乱涨价行为进行了经济处罚。
经查,房HD.7229、房HD.7168、房HD.7173、房HD.7097电瓶公交车运营者私自涨价,鄂C.T7032、鄂C.T7031出租车运营者不打表。运管局、电动公交公司联合组成的检查组对客运市场开展了专项检查,制止和纠正乱涨价行为。检查组一行采取上路抽查的方式开展检查,
县物价、交通运输部门希望广大车辆运营者以此为戒,同时提醒广大乘客,自觉抵制乱涨价行为,注意收集证据,以便核实,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