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纪委宣) 清明、“五一”将至,按照省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为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使每名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近日,县纪委实名通报曝光了一批违反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问题典型案例,5名村(社区)主职干部、4名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县纪委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以通报曝光的违纪违规案例为反面教材,深刻反思,引以为戒。
作风建设永远没有休止符。我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将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抓常、抓长的基础上抓细、抓紧,紧盯重要节点,加强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制度,紧盯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四风”问题的新情况、新变种,气场不换、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严防反弹回潮,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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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通报6起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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