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许世鹏) “你们不仅为我挽回了全部损失,还挽回了我与女儿之间的感情,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我们夫妇俩从内心表示感谢你们!”近日,当与养女之间多年的“心病”一朝化解,被女儿拉着手离开县公安局时,窑淮镇村民孙士民向民警深深鞠躬表示感谢。
今年二月,县公安局局长接待日。副县长、公安局长柯正洪专门接待了因养女盗窃家中财物而上访的窑淮镇村民孙士民。
在交谈中,柯正洪了解到,孙士民夫妇俩均为残疾人,由于不能生育二人于1989年收养了一名女婴,将其抚养成人。因家境贫寒,2014年9月,养女孙云(化名)提出了外出打工的要求,遭到了孙士民的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孙云一气之下将家中8000元现金及一张3000元存折带走,从此了无音讯。
苦心养育了二十多年的女儿竟然偷走了家里的全部积蓄,孙士民夫妇对养女孙云恨之入骨,逐以上访的形式坚决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柯正洪耐心听取了孙士民的信访诉求,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细致地给孙士民解释相关法律、公安机关的办案、办事程序及公安机关在其财物被盗后所做的工作。4月21日,民警在获悉已经在陕西商洛结婚成家孙云的信息后,通过多方面工作孙云来到房县公安局。
在随后的组织调解过程中,孙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主动提出赔偿养父的全部损失,并另外拿出3000元赡养费,表示自己虽已远嫁外地,以后逢年过节一定回家看望养父母,并履行养老的义务,希望得到养父母的谅解。孙士民当场接受了孙云的悔过和道歉,双方当场达成了谅解协议,一家3口重归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