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颁发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本报讯 (记者陈绍杰通讯员周海 柯启文) 25日,我县举行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暨不动产权证书首发仪式,县委常委、副县长高明哲、十堰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王伟出席仪式,为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并颁发了房县首批《不动产权证书》,国土、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仪式。该仪式的举行标志着房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启动。
据悉,实行不动产登记后,我县各类不动产均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办理发证,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启用后,市民群众原有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依据“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通过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逐步替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