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 三 号 公 告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9日选举王俊卿为房县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6年12月9日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 四 号 公 告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9日选举柯昌宏为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6年12月9日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 五 号 公 告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9日选举高明哲、李志权、胡维英、谢永翔、李相明、丁杰为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现予公告。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6年12月9日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 六 号 公 告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9日选举肖大有、柯正洪、董诠闻、丁选清、王玲、冉瑶函为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现予公告。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6年12月9日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 七 号 公 告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9日选举万华、王传林、井浩、尤荣炳、付必芝、冯登合、任春雷、刘玉萍、刘正均、刘世林、刘安群、李奎、李厚坤、宋世军、宋胜达、张忞、张祖伟、赵斌、赵国伟、饶正涛、洪运玖、袁超、徐克银、郭守坤、黄宝富、散启先、赖武明、樊恭应为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6年12月9日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 八 号 公 告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9日选举万华、王天琴、王元涛、王传林、王俊卿、王家波、王雪峰、王德洲、方必春、朱宏才、任艳丽、刘坤、刘英、刘俊、刘文婕、刘庆海、刘运梅、刘玲玲、买德英、纪光录、纪道清、杜建立、李志权、杨少俊、杨立武、肖大有、吴学华、沈学强、张斗林、张纯德、陈平、陈开富、陈煌权、明昌旺、郑艳丽、赵斌、柯昌宏、段爽、贺兴福、袁新云、耿吉奎、徐文、徐鸣东、高明哲、戚祖斌、蔡贤忠、操航为房县出席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现予公告。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6年12月9日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 九 号 公 告
关于设立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定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设立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受房县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6年12月9日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 十 号 公 告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9日选举刘安群等为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现予公告: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 委 员:刘安群
副主任委员:刘正均
委 员:任春雷 张祖伟 刘世林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6年12月9日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 十 一 号 公 告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9日选举黄宝富等为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现予公告: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 委 员:黄宝富
副主任委员:散启先
委 员:宋胜达 郭守坤 李 奎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6年12月9日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 十 二 号 公 告
关于推进房县第一中学迁址新建的议案的决议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了代表所提的14件议案,决定将胡云国等17名代表提名的《关于推进房县第一中学迁址新建的议案》列为本次大会的代表议案,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6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