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至2016年度县级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县政府决定,2017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为我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现将拟表彰的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3月2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房县劳模评选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的真实姓名,提供联系电话。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3224294
地址:房县城关镇县门街文化园小区6号
邮编:442100
名单如下:
袁正东 房县信访局信访复查复核办公室副主任
胡 波 房县纪委第二纪工委副书记
陆 琦 房县城乡规划设计院院长
龚科举 房县公安局机动应急大队队长
陈广权 房县第一中学校长助理
黄志虎 房县中医院知名中医工作室主任
郭怀念 房县公路管理局桥上公路管理站站长
彭桂兰 房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工人
余国军 湖北三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方必春 房县门古寺镇项家河村村支部书记
房县劳模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