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债”的泛滥,让都市白领充满纠结、让农村及县域普通家庭苦不堪言,这种来源于习俗而衍生出来的怪胎、充满了内在的矛盾性,由于其被恶意敛财者利用、扩大化而放大成为一种荒诞的社会现象,据央视4月7日报道,这一现象在湖北房县得到有效遏制,在当地受到好评如潮。
如果循名责实,要弄秦楚这个怪胎是什么,首先来看看它不是什么:它像捐赠但又不是慈善捐赠、像借贷又不是借贷、像合伙消费(AA制)又不是合伙消费、像众筹保险但又不是众筹保险。也就是说,如果从现代社会经济理性和法律理性去考察它,完全没有被理解的可能性!也有法律人士戏谑地说,它更像受到严厉打击的非法集资。
其内部运作机理为,因为它像捐赠、像借贷、像合伙消费、像保险众筹而使得它能够存在,而又因为它实质上不是捐赠、不是借贷、不是合伙消费、不是保险众筹而被异化、泛滥、变味,让人充满纠结甚至苦不堪言。这是个人层面。
在社会层面,它成为一种与国家扶贫绩效目标相反的“逆运行机制”:诚实的人们因为诚实地对待这种习俗而使自己限于生产荒废、经济贫困的境地,因为它不具备商业经营中那种诚实利他而为自己带来商誉的可持续性;而奸诈者、权势者拿它做敛财工具或者掩盖贪污腐败乃至洗钱的工具,因为它游离于有效的依法监管之外。这种内在机制的运行,因为让人心不安,必然也实然危害到社会稳定、事关最困难群体的民众疾苦而被这里各级党组织、政府纳入思考应对视野。
习俗,作为成型于三千年前、一种在现代法治诞生以前相对粗糙的社会整合机制,从它成型之始,都是受到严格限制的,春秋时代,各派哲学家和主政者的共识,就是习俗仅限于在小共同体内的正当性,超过范围必然引发一系列后遗症,这个小共同体范围是多小呢?就是在“鸡犬之声相闻”的地理空间内,要存在若干个共同体,大致相当于现今农村的一个生产队(自然村);从个人来说,就是要限定在近亲属、近邻居、近交情的范围内。
三千年过去了,由于个人理性程度的提升加上现代国家的社会整合机制早已完备精细,习俗,这一曾经作为我们“民族的头皮”早已变成了“民族的头皮屑”,急需政府像理发师一样对此积极作为。
难能可贵的是,房县的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对此采取了正确管理思路和方法,就是因应基层诉求顺势而为,调动、整合民间力量、民间智慧去解决民间问题,同时积极履行政府的监管职责。这一思路和方法无论从历史纵深还是现代政治文明视角看,都有积极意义,房县因而在此事领跑全国县域,也就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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