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委书记、县文明委主任 蔡贤忠
近来,央视焦点访谈、新闻频道,《新华每日电讯》,新华网、中国文明网等各大媒体,分别以《清风送走人情债》《湖北房县不让人情债成为脱贫路上的绊脚石》《清风理事会让人情债走出怪圈》为题,聚焦房县人情新风。笔者认为,房县人情新风受关注、有市场,在于它契合了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大趋势。
在人情新风的困境中,追寻基层治理现代化
2014年初,尹吉甫镇双湾村民因不勘重负的人情债,自发组建清风协会,开展人情自治,成效显著。为此,县委、县政府推行“双湾经验”,将其纳入平安房县及文明创建工作。当年仅在半数乡镇推开,困境有三:
价值困境,被动式治理。不少地方不是将人情治理纳入社会治理整体框架,而是作为一项任务,层层下达,户户分解,缺乏内生动力和外在保障机制。
主体困境,单一式治理。呈现出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不均衡问题,很多时候把人情治理的群众主体及其关联人群,放在被管理、被治理的位置上,存在重管制轻协调、重堵轻疏的现象。
效力困境,人治式治理。针对棘手的人情风,坚持“有法就没法,没法就有法”“摆平就是水平”的“人治”思维,一些干部往往采用权力压制或者无原则让步,增加了基层社会治理和利益博弈的不确定性,无法从制度层面巩固治理成果。
凡此种种,让我们认识到,解决人情新风的出路问题,必须打开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把锁。
在人情新风的实践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2015年起,我县开始整体性、系统性、制度化、群众化,立新风、传新风、行新风、推新风。党和政府既强势介入,又不简单粗暴,通过日常化、具体化、生活化措施,扩大人情新风的到达率、有效率、获得感,趟出一条基层治现代化的通道。
立破并举、疏堵结合,推动治理服务化。变治理为服务,良俗予以保护、规范,恶俗予以反对、治理。县委提出“忠孝礼义信简俭平顺和”十字价值观,凝聚崇简尚俭、婚事新办、丧事俭办、喜事简办的价值共识,结合民俗,推行结婚礼、丧葬礼、诞生礼等新办简办的八种模式。除红白喜事依规宴请外,不以诞生、庆生、祝寿、乔迁、升学、开业等名义请客收礼,得到群众普遍认同。
政府引导、群众主体,推动治理多元化。人情风成为社会公害,人情债成为脱贫致富的绊脚石,党和政府必须旗帜鲜明的“主导”。宣传部、文明办牵头,构建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体系,纪检监察部门从严执纪,强化问责,着力在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中普及人情新风。食药监、民政、卫生、工商、安监等部门加强农村知客督管、流水席厨师、乡土民乐师、婚庆、宾馆、租赁公司的行业监管,村村成立红白理事会,户户引导、家家劝导,人人签订《人情新风承诺书》,村干部、党员、公职人员当标杆,开创了政府、社会、公民多元合作局面,激发了多元化主体活力。
依法行政、村民自治,推动治理法治化。一方面,坚持政府搭台、百姓唱戏,党和政府有为不滥为,指导不主导,帮办不包办,用力不粗暴,重在立价值、建机制、搭平台、树标杆;另一方面,把人情自治作为根本手段,用好村规民约“自治法”,建好红白理事会“自治队”,采用协商多元社会主体互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社会组织的优势,吸引、凝聚各方力量,推动人情自治。
通过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探索实践,人情名目由10多项降至2项,家庭年礼金由2.5万元降至0.5万元,婚礼、葬礼宴请由30多桌降至10桌左右。 2016年,全县人情新风的推行率达90%以上,万人扶贫搬迁,无一人办乔迁宴。治理成果开始反哺社会,群众普遍认为人情轻了,感情亲了,礼钱少了,礼仪来了。更为可贵的是,人情新风为百姓减负,促精神脱贫,激发群众把请客送礼的钱,用于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生活。人情新风净化社会风气,改善社会人心,为群众带来了文明健康的好生活,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进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构筑起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
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升华人情新风品牌
向更高层次迈进,为全国、省、市提供“房县经验”,必须持续推动治理理念、模式、路径、制度、政策创新,切实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健全人情新风的创新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与长效机制。
依托制度化治理,提升人情新风的科学性。出台《房县人情新风管理办法》,将人情治理主体和治理行为逐步纳入标准化规范化体系,明确不同治理主体的地位、治理流程、互动过程,对“由谁做”“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达到什么结果”等作出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搭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主体等共治格局。
依托法治化治理,提升人情新风的权威性。建立良好的协商互动机制,通过规范性、程序性及理性规则,带来多元利益主体间的大体利益均衡,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的法治基础。以村规民约、行业公约及制度章程的民主制定和执行为载体,逐步引导群众参与人情规则的确立,加强群众的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构建超越利益固化模式的开放式和低成本博弈机制,从而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规则的权威性和实践效力。
依托服务化治理,提升人情新风的实效性。从治理到规范,从管理到服务。不搞一“堵”了之,把正常的民俗风情、人情往来与巧立名目、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区别开来,把“立新风”转化为价值重建、道德回归的过程,把“传新风”转化为普及文明生活的过程,把“行新风”转化为帮百姓减负、促精神脱贫的过程,把“推新风”转化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过程。同时,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基层治理透明化的信息共享机制,解决多元社会主体参与的广度深度和有效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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