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张兴成 张立林) 5日,受国家民间文艺家协会委派,由十堰市民协主席潘彦文等组成的专家组对门古寺镇申报“中国民歌之乡”创建工作进行初审。
门古寺镇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先后被省市授予“民歌之乡”“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被省文化厅列为文化生态保护区。自今年4月启动创建“全国民歌之乡”工作以来,该镇积极开展民歌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出版《望佛山民歌集》《望佛山民间传说》《民间谚语、谜语、歇后语》《门古寺民歌》等书籍并免费发放到各村、各单位及每个民歌手中,建设民歌堂10个、民歌楼1处、民歌传承点15处、民歌广场10处,形成了人人学唱歌、人人会唱歌的艺术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