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中强调的这“两个牢牢把握”,是我们谋划和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前提。
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阐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强调“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一个都不能掉队”;全面深化改革,强调“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全面依法治国,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从严治党,强调“关键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五年来,经济下行压力下各项民生指标逆势上扬,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这印证着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的执政理念,兑现了“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的坚定承诺,彰显着“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价值追求。
处大事贵乎明而能断。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我国发展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国内和国际等的结合上进行思考,从我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方位上来思考,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出发进行思考,得出正确结论。 (下转第2版)